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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0元 炎陵县旅游形象广告的公告 2008年8月14日止
作者:yjzjw 发布时间:2008-07-18 10:53:16 浏览次数:128
作者:yjzjw 发布时间:2008-07-18 10:53:16 浏览次数:128
![]()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旅游产业,精心打造以炎帝陵为代表的历史人文国际旅游品牌,全面提升炎陵县旅游文化品味,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炎陵县旅游形象广告词。 一、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: 1、充分反映炎陵县旅游的形象、特征和优势,体现炎陵旅游鲜明特点; 2、反映时代特征,要有时代气息,即要反映旅游需求的热点、主流和趋势; 3、具有较强的震憾力、感染力、号召力、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; 4、形象广告词:中英文对照,主题深刻,简洁新颖,简明易记,富于美感,文字一般不超过20个字,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。 二、投稿截止时间: 1、作品征集活动时间:自媒体公布之日至2008年 8 月 14 日止(以当地邮戳为准) 2、最终评选时间:2008年 8 月 15 日- 2008 年 8月 25 日 三、评选及奖励办法: 1、炎陵县人民政府将以公正、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,由炎陵县公证处全程跟踪评审过程。确定采用奖1件,奖励人民币20000元, 并授于炎陵县荣誉市民称号,全年免费游览炎陵全县所有景点;鼓励奖10件,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,免费游览炎陵全县所有景点一次。 (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). 2、评选结果将于2008年 9 月 1 日在红网、炎陵县人民政府网、炎陵县电视台、炎陵旅游网公示。 四、参与方式: 1、参选作品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发至E—mail:ylxlyj@126.com 2、作品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。 3、投稿人身份说明(指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等)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,须单独说明。 五、特别声明: 1、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,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本人负责; 2、炎陵县旅游局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,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; 3、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,所投稿件恕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; 4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炎陵县旅游局; 5、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。 6 了解炎陵县旅游详情请登录: www.hnyanling.gov.cn; www.yanlingnet.com 联系人:炎陵县旅游局 唐勇(13347338237) 胡亮 电 话:0733—6222899 传 真:0733—6222899 http://bbs.rednet.cn/a/a.asp?B=68&ID=12947492 |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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