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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yjzjw 发布时间:2008-07-19 13:24:15 浏览次数:132
当涂县、各区委保密办,市直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保密办:
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有关法制宣传的指示精神,切实发挥电视公益广告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,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,根据省委保密办、省国家保密局《关于开展保密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》(皖密办(局)函[2008]29号)要求,市委保密办、市国家保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保密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征集活动。现将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落实“五五”普法规划,积极创新方式方法,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电视公益广告的作用,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,提高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,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。
二、活动宗旨
传播法律知识——使公民了解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保密法律知识,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,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,将保密法制观念变成公民的行为方式、行为准则。
三、宣传主题
我们的权利·我们的义务——法治社会我们共同理想。
主要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宣传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念、新论断、新要求,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。围绕保密法制建设,组织创作体现保密工作特点的作品。
广告宣传内容力求贴近群众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实际,为群众喜闻乐见,使受众能潜移默化受到法制宣传教育。
四、征集作品的形式
征集作品主要有电视、DV、动漫、广告创意四种作品形式。作品要求: 创意新颖,手法多样,寓意深刻,艺术表现力强;语言生动,角度切入小,时代感强,通俗易懂;制作精美,综合效果好。
广告用语字一般控制在15~50个字,法律用语规范;电视广告作品分10秒、20秒、30秒、60秒四种规格;动漫作品应适合于视频播出,作品尺寸为720×576pix,25帧/秒,时长限制在15秒~60秒内;DV作品采用DVCPRO、DVCAM、DVSP三种格式拍摄。电视、DV及动画作品应刻成DVD光盘并附文字稿,广告创意应有详尽文字说明并附有绘图。
五、具体要求
1、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开展保密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,认真部署,抓好落实。
2、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保密法制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过程作为“五五”保密普法宣传再动员,再学习的过程,广泛动员新闻媒体、广告制作部门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征集活动。要充分利用单位内网和外网开展保密法制宣传,使广大公民更好地学习和掌握保密法律知识,提高保密法律素质,促进保密法治文化建设。
3、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规定,充分体现法治内涵,传播法治理念。参赛作品除在片头出现作者署名外,作品主体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。
4、参赛单位及个人可以多次投稿,数量不限。参赛作品应为作者原创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,因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、诉讼,由参赛者负责。
5、报送参赛作品应注明作品类别、准确填写作者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、有效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子邮箱地址等。
6、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,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。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,在电视台、移动电视、网络电视、网站、报纸或其他媒体使用获奖作品,不再支付稿费;使用未获奖作品,将支付一定稿费。
参赛作品请于9月15日前送市国家保密局。通过网络报送作品的,请电话告知联系人。我们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,对其中优秀作品进行奖励,并推荐报送省国家保密局参选,同时在年底保密目标考核评比中作为加分参考依据。
地 址:马鞍山市太白大道2008号 市国家保密局
联系电话:0555-8355020 、8355037、8355021(传真)
电子邮箱:shendy1234@sina.com.cn
马鞍山市国家保密局
2008年7月17日
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作品推荐表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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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单位(或姓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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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作品类别 |
□广告创意类 □动漫 □电视 □DV类(□专业 □业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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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长度(秒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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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创作思路、宣传主题、涉及相关法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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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作人员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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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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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(手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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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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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及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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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单位意见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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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作品推荐表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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画面说明 |
分镜说明 |
声音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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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ICP备0600248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