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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yjzjw 发布时间:2008-07-01 18:37:04 浏览次数:121
为提升佛山城市知名度、美誉度,市委宣传部、市委外宣办、市政府新闻办决定开展有奖征集佛山城市形象推介语活动,用一句最能概括与代表佛山特色的话,准确表述佛山城市形象内涵,打造城市形象品牌,向海内外展示佛山城市魅力、宣传推介佛山形象(表述上要求与佛山人精神和佛山城市定位有所区别)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
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、中共佛山市委外宣办、佛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
二、征集对象
面向海内外征集,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。
三、征集内容
佛山城市形象推介语(城市宣传口号)
四、征集时间
2008年7月1日至10月31日。
五、征集要求
(一)推介语内涵上力求体现佛山历史底蕴、经济特色、文化精髓、未来方向,突出佛山人“敢为人先、崇文务实、通济和谐”等精神;突出“现代制造基地、产业服务中心、岭南文化名城、美丽富裕家园”的佛山城市发展定位。
(二)推介语应为中文,14个字以内,要求创意新颖、简洁工整、通俗易记、便于传播。
六、征集方式
方式一:邮寄投稿方式。邮寄地址:中国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404室佛山市府新闻办收。邮编:528000,信封正面应标注“佛山城市形象推介语征集”字样。来信上请注明姓名、联系地址及电话等。
方式二:网上投稿方式。一是发送邮件到C2000@C2000. cn, “主题”统一填写为:佛山城市形象推介语。投送稿件时,请按要求填写资料:作者真实姓名、手机号码、通讯地址、电子邮箱。二是登陆南方网(http://www.southcn.com)、C2000(http://www.c2000.cn)、佛山在线(http://www.fsonline.com.cn),参与网上投稿及讨论等活动。
方式三:手机短信投稿方式。中国移动用户发送至1008600302;中国联通用户发送至1065582505。以发送手机号码为获奖依据。
七、奖励办法
“选用奖”1名,奖金人民币3万元;“优秀奖”20名,奖金人民币2000元/名。对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。
八、相关说明
(一)投稿时间,纸质稿件以邮寄邮戳为准,电子稿件、手机短信推介语以电子邮箱、指定手机收到日期为准。相同内容者以先收到者为准。
(二)参投作品应为原创作品,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,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所有参选作品一经获奖,作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所有参选作品原稿一律不退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凡参选者均视为同意上述约定。
(三)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(四)咨询电话:0757-83283021,联系人:庞小姐。
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
中共佛山市委外宣办
佛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
二○○八年七月一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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